通用簡碼訊息服務申辦流程
壹、前言
為配合政府打詐策略及建立信任產業管道,電信業者規劃「通用簡碼訊息服務」供各產業申請使用,協助企業以專屬業別之簡碼發送訊息,防堵以企業名義發送偽冒訊息,並方便民眾正確識別以避免財損。
貳、服務內容及限制
「通用簡碼訊息服務」(下稱本服務)係向電信業者申請簡碼,用以發送訊息時顯示在用戶端為簡碼之服務,惟本服務僅限發送網內用戶不得跨網(如:行動通信網路與固定通信網路間)及跨業者(如: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間)。
參、申請資格
本服務申請對象,以金融、電商或有被偽冒風險產業之企業優先辦理施行,並限制博弈、情色交友及非經金管會銀行局公告之金融機構經營融資借貸等產業申請。電信事業保留申請准否之權利。
肆、號碼核配及使用原則
一、本服務需符合下列編碼原則,由電信業者受理申請及核配簡碼號碼,並遵循本申辦流程。
1、簡碼主碼以五碼為原則: 相同產業應以相同開頭號碼編碼為原則,以方便識別。例如68XYZ為金融業專用編碼。
2、延伸碼使用:本服務申請者(下稱申請者)可視需求延伸第6~7碼,每一延伸碼需個別申請及收費。
3、本服務可選擇單向或雙向發送訊息。
二、簡碼核配情形可透過三家電信業者及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官網「通用簡碼訊息服務」專區查詢下列事項:
1、已選用簡碼號碼清單及使用單位。
2、可選用之簡碼號碼範圍。
三、使用原則:單一本服務簡碼限單一企業客戶使用,不得代發他人訊息或與他人共用。
伍、申辦規範及開通流程
一、開戶審查程序及申辦文件:申辦流程需符合電信事業受理通用簡碼訊息服務之相關規範,申請者需填寫「通用簡碼訊息服務」申請表及「通用簡碼訊息服務申請切結書」等相關資料。
二、申請者可透過下列申請方式,依需求擇一最適建置方式:
1、透過「系統整合業者」介接代辦:
申請者透過與三家電信業者具簡碼訊息服務合作關係之「系統整合業者」(簡稱SI)介接並由其代辦。
申請流程:申請者交付申辦文件予SI由SI代為送件至三家電信業者三家電信業者同步開通。
2、自行與「電信業者」介接直連:
申請者可擇一電信業者直接介接申辦。
申請流程:申請者交付申辦文件予選定之電信業者選定之電信業者送件至其他兩家電信業者三家電信業者同步開通。
三、三家電信業者依據前項之流程辦理開通,應先審查申辦文件是否符合本申辦流程之相關規定,經審查符合者同步開通。
陸、個資利用
本服務因係透過單一窗口收件但可達三家電信業者同步開通業務之目的,故申請者須同意在申請「通用簡碼訊息服務」之目的下,交付之相關個人資料可為三家電信業者共同蒐集處理及利用,三家電信業者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柒、服務收費
本服務收費項目包含:簡碼月租費(主碼、主碼+延伸碼)、訊息傳送費,且為避免簡碼資源被閒置占用,每月需達最低發送量,未滿最低發送量將以最低發送量計算訊息傳送費。
捌、阻詐機制及罰則
本服務禁止申請者傳送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內容,並適用切結書相關違約罰則,包含未落實本申辦流程規範罰則、發送詐騙訊息罰則等,以確保簡碼訊息服務申請者善盡阻詐管理責任。